【本文来自《拜登智囊此刻罕见“交底”:我们最大误判, 就是认为中国只想当“追赶者”》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从图5看,我们的研发还需要加强:

图中共列出10家公司,其中4家中国公司,6家外国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公司的3GPP中获批5G标准总数,华为25.1K、中兴通讯5.3K、中国移动3.1K、大唐电信2.7K,总计为25.1K+5.3K+3.1K+2.7K=30.4K+5.8K=36.2K。

外国公司和它们在3GPP 中获批5G标准数量分别为:爱立信20K、诺基亚14K、高通6.6K、三星5.3K、英特尔3.4K、NTT DOCOMO 1.9K,总和为20K+14K+6.6K+5.3K+3.4K+1.9K=34K+11.9K+5.3K=51.2K,其中爱立信与诺基亚所获批之和为34K,欧美公司所获批之和则为44K。上述51.2K或44K均大幅超过中国公司所占比例。

虽然不是“斗争哲学”,不过在“标准”等的争辩中,背后很多时候都有经济作为更强的“逻辑”存在。

无论以我国公司:外国公司在3GPP关于5G标准中36.2K:51.2K≈7:10的比例,抑或我国公司:欧美公司36.2K:44K≈5:6的比例,可见我国公司均处于“少数派”的劣势。

为提升我国公司的话语权,还是希望我国公司能“成长”得更茁壮——如果中兴通讯、中国移动、大唐电信等公司在3GPP中获批5G标准所占比例能从目前的6.06%、3.54%、3.09%有“较大幅度”的提升,我国在3GPP中的发言权必将获得“极大提升”。

当然,此事“好说不好干”,每件标准背后都是相当大的研发投入、知识产权布局、996工作制……不过还是祝愿它们都能够在百尺竿头更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