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动量公式说了算:对撞伤害只看速度变化》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首先,你得先自己说清楚,你说的过载是什么?是加速度a或g,还是作用力f。然后你再用你的公式列出来,代入数据,得到结果。

其次,我在文章里面已经说清楚了,我的公式有些数据是近似,不可能达到精准,因为车子在实际中碰撞不可能是理想化的条件下碰撞。然后我也讲清楚了,碰撞伤害的本质是力。在t变化量近似相同的情况下,只需要用p=mv算出速度变化量就能比较了。用动量公式能算出120km/h速度撞车的速度变化量是两辆60km/h的车相撞停止时的2倍。这就已经能证明雷军的说法是错的了。我并没有讲实际的伤害就是2倍哦。因为实际伤害的关键因素t变化量,也就是加速度a=v变化量/t变化量,中t变化量被我近似相等了,实际过程中肯定是不相等的,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做出判断。那就是120km/h速度撞车的伤害量远大于两辆60km/h的车对撞。

最后,我引用 流言终结者 实际实车的数据来做定量结果,是实际定量,不是理论定量哦。

实验中两车以80时速对撞,加速度显示是58g,一车以160公里时速撞墙,加速度显示是185g。185/58=3.19倍。这是实际定量结果。为什么不是你讲的4倍也不是我讲的2倍?因为这是实际实验数据,而我算的时候就已经用的是某个参数近似了。因为t变化量,我无法精确计算,但我近似取两种情况下相同也不会改变我的判断方向,那就是120km/h速度撞车的伤害量远大于两辆60km/h的车对撞,不管是3倍还是2倍都是远大于了。至于你的4倍怎么来的,你可以列出公式计算一下。如果你讲的过载是动能,那怎么讲呢,一般人不会用过载指动能。如果是动能,0.5m*v*v,因为两个情况速度变化量相差2倍,动能的确相差4倍。但我觉得你应该不会讲动能是叫过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