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ICAC)调查多时的首创置业澳洲地产投资贪腐案进一步扩大。

6月3日,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批准控方申请修订控罪书,并向首创置业原副总经理吴为及其母亲韩尚敏加控一项贪污罪名。

随着吴为父亲吴祖皇此前被正式起诉,吴为一家三口目前均已卷入该宗涉及约2500万澳元利益输送的案件。

涉嫌收受2500万澳元利益

现年46岁的吴为,案发期间担任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兼任首创置业澳洲分公司总经理。其母韩尚敏现年75岁,父亲吴祖皇现年77岁。

控方指控,三名被告涉嫌于2014年6月至2021年11月期间,一同串谋从一名澳洲商人收受利益,包括约2200万澳元贿款,以及通过一项投资机会合约获取约300万澳元收益,合计涉案利益约2500万澳元。

按当前汇率计算,上述金额折合人民币超过1.2亿元。

廉署称,该等利益涉嫌作为回报,以促使吴为在首创置业业务决策过程中,优待该名澳洲商人及其关联公司。

牵涉逾8亿澳元澳洲地产投资

调查资料显示,自2014年起,首创置业依据吴为提出的建议,先后参与多个澳洲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累计投资金额约8.2亿澳元。

其中,大部分项目均由上述澳洲商人相关企业负责开发。

廉署认为,有证据显示吴为在代表公司处理相关投资决策时,涉嫌未能履行对雇主应有的诚信责任,并从中获取巨额不当利益,因此根据香港《防止贿赂条例》第9条有关代理人接受利益的规定提出检控。

案件涉及的核心问题在于,上市公司高管是否利用其在海外投资项目中的决策权,为特定开发商提供便利,并通过亲属账户或家庭成员安排收受相关利益。

控罪进一步扩大

吴为及韩尚敏早于2024年11月已被廉署起诉,当时被控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

今年5月28日,廉署再对吴祖皇提出两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指控。

6月3日庭审中,控方成功申请修订控罪书,向吴为及韩尚敏新增一项贪污罪名。至此,三名被告目前均面对两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法院当天同时批准将两宗案件合并处理,并将案件交付高等法院答辩。案件押后至7月13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三名被告继续获准保释。

首创置业已完成私有化退市

公开资料显示,首创置业曾为北京国资背景房地产开发企业,于2003年6月在香港上市,并于2021年9月底完成私有化退市。

案发时间横跨2014年至2021年,覆盖首创置业积极推进国际化布局时期。澳洲市场曾是公司海外投资的重要方向之一,涉及住宅开发、综合地产及城市更新等多个项目。

分析人士指出,本案不仅涉及个人涉嫌受贿问题,也反映部分房企在海外扩张阶段面临的内部管治及投资决策监督风险。